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一段數十年婚外情比「世間情」還要精彩。  

【新光吳家兄弟槓上「阿爸的情人」】

 

文/鄭國強

「我們新光吳家珍貴的血,對外是不公開的。」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委任律師,在面對父親吳火獅私生女認領官司,要求驗DNA認親時,給了殘酷的答案。

 

這不是電視劇「世間情」,而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過世後,一段數十年婚外情所衍生的官司,兒子吳東進等兄弟槓上「阿爸的情人」陳麗如。

 

新光人壽、新光金控、新光醫院、新光紡織、大台北瓦斯、新光纖維、新光三越百貨等,皆由吳火獅打下的江山衍生而來,他在1986年10月過世後,外界發現,吳火獅過世前2年,與女友陳麗如生下一女,陳麗如受訪時說,「我女兒是吳東進、吳東賢、吳東亮、吳東昇的妹妹,但她隨我姓,叫陳子婷。」

 

陳麗如今年已65歲,陳子婷也已30歲,12年前陳麗如與新光集團打「確認親子關係」敗訴,但2年後,2006年起開始獲得新光每個月10萬元的生活費。陳麗如說「新光老臣、前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跟我說,「你老了不要在出去社會工作,妹妹生活教育費新光來付。」

 

「認領」官司 吳家一二審皆敗訴

2011年,新光突然中止對陳麗如、陳子婷的生活費給付,陳麗如四處奔走,求見新光吳家兄弟,也找民代協調,均無下文,隔年開始打「認領」官司,從地方法院打到高等法院,2014年地方法院一審勝訴,吳家不服上訴,去年8月,雖然新光吳家拒絕驗DNA,但陳麗如再獲高等法院判定勝訴,陳子婷的身分依然沒有獲得新光吳家的承認,吳家選擇再度上訴。

 

陳麗如年事已高,在對記者闡述這段陳子婷「回家」之路,表情藏不住對女兒未來生活的擔憂,更難掩對新光吳家複雜的情緒。她表示「上次找新光,他們派李峰遙出來轉述,『東進說,等東進、東亮的老母(吳桂蘭)過世以後,我們再來辦妹妹的事情』。」

 

吳火獅夫人吳桂蘭於3月底過世,新光人壽南京東路大樓內設置靈堂,開放讓外界弔唁。陳麗如也表達前往上香意願,但並未被接受。陳麗如生氣的說,「吳東進當年還跟他爸吳火獅到我家做客呢,現在他們幾個兄弟,都躲起來了,找不到人。」

 

過去是座上賓  如今對簿公堂

連吳家兄弟都見不到,在法庭上,陳麗如與吳火獅的一段情,更是遭到吳家律師豪不留情面的質疑。

 

「18歲那年我上台北,認識了吳火獅,後來就在一起,他還常穿著汗衫,在我松江路的家睡午覺。」陳麗如回憶與吳火獅的交往過程,兩個人相差了30歲,這段戀情在吳火獅過世多年以後,被新光代表律師稱之為「想要靠近有錢人」,令陳麗如氣結。

 

她指出,樹德高中第一名畢業後即到台北打拼,在前股市天王翁大銘父親公司上班,認識高登財後,高對她說「有個新光的歐吉桑想請你吃飯,他很欣賞像你這種上進的女孩子。」陳麗如便與朋友共同赴約,在南京東路二段的「七重天」餐廳認識了吳火獅。經過介紹,認識了蔣緯國、何應欽將軍等,之後常和許多將官聚會。

 

新光集團成立之初,由於自己政商關係良好,松江路的住家變成了政商聚會之地,當時的吳火獅正辛苦經營,接手快要倒閉的國光人壽,也從吳三連手上接手慘虧的大台北瓦斯,陳麗如藉與何應欽、劉安祺及劉玉章將軍的關係,讓許多將官成為新光人壽客戶,幫了吳火獅一把,也協助新光紡織拿到國軍的訂單。

 

「包括吳東進及新光集團的高級幹部,還常到我松江路的家作客,討論經營大計。」陳麗如在法庭上向法官出示許多當年的合照,證實自己所言不假。「新光找劉詩婷律師當說客,叫我不要對外說曾經幫吳火獅經營新光公司。」陳麗如說。

 

吳家再上訴  調人:以和為貴

如今,吳火獅的兒子們,成了對簿公堂的對象,陳麗如也沒把握這場官司會打多久?她只是不甘新光一再表示可以再談,最後卻是避不見面。陳麗如最後強調,「吳東進是大公司的大董事長,需要面對廣大的股東和員工,答應過要處理妹妹的事情,應該要說話算話不是嗎?」

 

前立委林瑞圖表示,「我認識吳火獅及陳麗如,也曾與雙方協調,總是希望雙方都能坐下來談,不要在法庭上見,還是願意出來當調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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