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年1坪1.87元賤租國有地給杉原棕櫚 東海岸還有5個開發案...】
文/張瀞文 攝影/林煒凱
「我不是下跪求情,而是要『震醒』這個政府!」7月6日,台東加路蘭部落耆老鍾錦榮頂著37度的大太陽趕到行政院前,他將阿美族的「情人帶」反戴,象徵服喪,告知祖靈「部落土地即將面臨開發而逝去」,隨即轉向行政院磕頭16次。
部落耆老的舉動驚動了在裡頭辦公的行政院長林全,院長辦公室主任施克和隨即表示:「開發商在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前不得開發。」讓這起原已過關的「杉原棕櫚度假村開發案」(簡稱:杉原棕櫚案)出現了轉圜空間。
杉原棕櫚案過關,林全急喊暫卡
杉原棕櫚案是目前台東都蘭灣開發面積最大、房間數最多的飯店開發案,全案2002年通過環評,2010年因超過3年沒開發重做環境差異分析。這起花東海岸規模最大的開發案,過去因為爭議過大,馬政府時代遲遲無法過關,沒想到新政府上任41天,6月29日竟然「有條件通過環評」,引起各界一片震驚。
目前台東杉原海岸附近一共有5個大型開發案正在等待開發,這次引起爭議的「杉原棕櫚案」其實就在「美麗灣度假村」附近,開發面積26公頃(相當於一個大安森林公園),預計興建500間房間,開發規模甚至遠大於6公頃、80間房間的美麗灣。
在美麗灣經司法判決環評、復工相繼無效後,「杉原棕櫚案」可說是繼美麗灣後,第二件在外界反彈聲浪高張下,依然被放行的東海岸開發案,整個案子雖然在行政院出面後,暫時算是HOLD住,但從「杉原棕櫚案」過關又暫緩,可以明顯看出行政院各部會間平行溝通能力很有問題。
杉原棕櫚案是2004年由交通部觀光局核定公告的開發案,26公頃的開發面積當中,有三分之一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後改制為國有財產署)所有,也有農地以及原住民用地在開發範圍內的問題,不過在幾次環保署審議的會議當中,卻不見當年開發單位與國有財產局簽訂的合約,或是農業主管機關准許農地變更使用同意函。
此外,這個案子雖然位於台灣沿海地區自然保護計畫的一般保護區當中,卻也不見內政部營建署說明這個開發案是否符合保護原則,更重要的是,這個案子也沒有取得附近原住民部落的同意權,甚至也沒有釐清,飯店蓋好之後,有沒有足夠自來水可以使用,但整個案子竟然在6月29日就以「日後補件」的方式有條件過關。
「到底這個開發案的農地有沒有變更?國有財產局的合約在哪裡?原住民有沒有行使同意權?這些都是疑問,當然有人會講說,那個不干我們的事,但是如果這案子一開始就沒權利開發,那我們連審都不用審,怎麼會不甘我們的事。」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
五星級飯店一晚要價上萬,國有財產局1坪1年只租1.87元
7月7日環保署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赴立院報告環評制度改革計畫,結果在場立委們幾乎一面倒的關注杉原棕櫚案,由於杉原棕櫚度假村基地總面積中的8公頃,約有23,943坪屬國有農牧土地,到底國有財產局是以什麼樣的形式與渡假村開發業者合作,引起立委關注。
綠營立委林淑芬在質詢時當場就找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2009年的合約,她指出國有財產局是以委託經營方式與東合開發公司簽約,且根據這份合約,除了簽約時付265萬左右的簽約金外,之後10年每年只需繳44646元的權利金。
「這相當於業者1坪1年只要付1.87元的權利金給政府,遠比之前國家把土地租給救國團還要更便宜。」林淑芬抨擊。
目前行政院已經要求國有財產署檢討杉原棕櫚租用國土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甚至研擬是否解約。林淑芬則是認為,國有財產署應該立刻依據該契約第9條第7款「因政府政策或法令變更」,與東合開發公司解約,未來也不該照單全收,全面答應開發案租用國有地的需求。
除了有國有財產局把國有地賤租給財團開飯店外,原民會空喊原住民必須有「知情同意權」,卻無實質作為,也同樣遭到原住民團體跟環保團體痛批。
原民會口水護產卻無實質作為
根據原基法第21條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杉原棕櫚案所在地是台東當地刺桐、都蘭、加路蘭等原住民部落的傳統領域,度假村業者從頭到尾都沒有和當地都蘭、加路蘭部落溝通、甚至取得同意,其實已經明顯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
長期關注「杉原棕櫚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在6月29日審查結束後隔天就召開記者會,抗議原民會在這此案件上未落實原住民「知情權」,結果卻只換來原民會一紙聲明、「建請」開發單位暫停進一步開發,但並沒有看到原民會的實質作為。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靖庭表示,事實上,原民會才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的主管機關,原民會僅以公文形式給環保署表達「杉原棕櫚案」適法性疑慮,卻從沒有主動要求「杉原棕櫚案」的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實踐原住民知情同意權,這等同於原民會親手架空了原基法,使得《原基法》形同虛設。
交通部觀光局開發計畫缺乏通盤考量
過去大家多以個案的角度在看開發,缺乏總體性的思考,長期關注環境議題的詹順貴認為,接下來的開發案,應該要從整體、總量的角度來思考看問題,才會比較完整,因為環境有一定的承載能力。
尤其東海岸杉原海岸這一帶10公里的範圍內,一下子有5個案子要開發(最近占地7公頃的都蘭案也準備開發),包含交通、用水、垃圾、自然景觀,能不能承受得起,應該要更進一步評估。「如果大家都是利之所在,沒有全面去看到有這麼多旅館,同時蓋在那個地方,這樣反而讓當地觀光資源崩解,竭擇而魚。」詹順貴說。
由於這次的「杉原棕櫚案」引發外界高度重視環境承載力問題,為了避免「東海岸種出一間間的飯店」,林全已責成政務委員張景森召集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財政部及原民會等相關部會,儘速從總量管理的角度來評估,針對東海岸觀光發展做第一次的「政策環評」,以免東部好山好水因為過度開發而提早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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