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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打死結 姚文智提砍掉重練  

【都更條例打死結 姚文智提砍掉重練】

文/黃捷 攝影/林旻萱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4日召開「推動都市再生條例立法」公聽會,欲解決都更條例的困境。他說大台北地區屋齡30年以上老屋有116萬戶,但現行平均一年僅更新不到500戶,照此速度,要花2369年才能全部完成都更,因此希望制定新的「推動都市再生條例」和「老舊建築改建獎勵條例」來加速都更進行。

 

姚文智希望大破大立,把爭議不斷的現有《都市更新條例》擱一邊,另立專法《都市再生條例》來公辦都更,著重大面積、大規模、多目標,以公共利益為前提的都更。至於私人都更,同樣鼓勵,但應得到原住戶百分之百同意。

 

公辦都更的問題,換個法就能解決嗎?台北市政府在三月通過《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允許民辦都更「轉軌」成公辦,也允許申請代拆,但即便北市府高喊今年將是「公辦都更元年」,至今如永春都更案將開第三次協調會、南機場整宅開了近50場公聽會,仍毫無進展。

 

執行面才是難題

 

郝龍斌任內的前台北市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沒有必要另起爐灶,從既有的《都市更新條例》下手修法即可,因為即使立新法,執行面問題還是難解決。他說,現在都更條例最大的問題是缺乏透明協商機制,未落實「程序正義」,不管公辦或民辦、叫都更條例或再生條例,都還是有爭議。

 

曾協調文林苑事件的張金鶚說,雖然不可能讓所有住戶百分之百同意,但嚴謹公正的協商機制仍是必要的。必須了解少數不同意戶不願搬遷的原因,是因釘子戶價格談不攏,還是情感上不想搬。建商和住戶協商時,應加入第三者團體像是建築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共同協商,整合雙方想法。

 

比起公辦,民辦更好

 

張金鶚說,比起公辦,民辦還是比較有效率。「政府不該跳進去玩。」他認為,首先,政府在公辦都更中的角色就有疑慮,政府應是制定者、仲裁者的角色,和執行者的角色有衝突,恐有球員兼裁判之虞。

 

其次,公辦都更較難有效率。雖然政府可能較民間建商有公信力,但官僚體系缺乏誘因機制,沒有蓋好蓋滿的動機,開發營建過程不僅可能效率低落,對市場掌握度也不如民間,且公部門行政流程繁瑣,一項命令從制定到發布到執行的過程冗長。

 

花敬群如何出擊?

 

和張金鶚有30年師生情誼、外界稱「張金鶚接班人」的花敬群,現在接下內政部次長的首要任務,就是解決曠日廢時卻刻不容緩的都更難題。但問及都更的下一步,花敬群說急不得,未提出具體方針。

 

他說,要推《都市再生條例》現行不太可能,會先著重在都更條例修法,至於都更同意戶比例應該到100%或90%,還需再討論。他強調,都更條例修法已討論多時,但都差臨門一腳,因此新政府在都更上,會優先興建社會住宅,也會以認真面對、負責任、嚴肅看待的態度處理都更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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