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選邊站,確定孔子、國父、蔣公生日勞工放假!
文/湯家惠 攝影/林旻萱
國民黨執政時,勞動部發布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案,要將7天國定假日刪除,今年4月8日遭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審議後退回。若兩個月後勞動部並未提出修正,此案將在6月8日失效,這也就是說,這7天假將不會被砍。
此案在馬政府末期、「九局下半」時提出,引發許多關注和爭議。這也是新內閣上任後,勞動部長郭芳煜首先必須面對的難題。
恢復七天國定假日,說說而已?
日前郭芳煜在立法院備詢時說,會先將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改為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至於國定假日是否砍假,並未談到。
但國民黨痛批郭芳煜,恢復7天國定假日,其實是要先將重點擺在修改周休二日規定,日後再找機會把7天國定假日砍掉。王育敏甚至大罵郭芳煜根本是「詐騙集團」,跟前勞動部長陳雄文提出的修正案根本沒啥兩樣,最後終究還是會奪走勞工7天國定假日。
「周休二日」真的存在嗎?
看來,在砍假修法被退回後,新政府勞動部將會先修法確認周休二日。不過,郭芳煜提到的勞基法第36條,很值得關注。
過去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但全國仍有近4成勞工,每周工作6天,每天6到7小時,這麼一來,勞工仍得每周出勤6天,並且完全不違法,因此民進黨主張修法,改為每7日至少應有2日休息,其中一天為例假日,另一天則為休息日。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6日在記者會中強調,民進黨新提出的「一例一休」,勞工每周必須有一天例假日不需出勤,但在另外一日的休息日中,資方仍支付加班費可要求勞工出勤,整體來說,並沒有達到真正周休二日,也就是每周兩個例假日的訴求。
砍七天假,勞工白做工56小時?
針對陳雄文任內提出砍假修法,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曾當面嗆陳雄文違法,他表示勞基法第37條曾明文規定,紀念日和勞動節日勞工都應該休假,現在將這7天假期砍掉,根本是違法行為。
陳政亮也表示,一年少了7天國定假日,也就是多了7天上班日,而這些上班日資方不用額外付任何工資,這麼一來資方真的賺到了,難怪我們的勞動部總是被譏諷對資方非常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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