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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鉅:解決醫護過勞,才能減少醫療糾紛】


信傳媒編輯部 

編按:《翻轉醫療》作者王明鉅,鑒於醫療糾紛案件大幅增加,提出建議由衛福部介入處理醫糾事件,以加強醫、病間的溝通申訴管道,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專業醫療人力與造成民眾對醫療體系的不信任。

文/王明鉅

全民健保開辦之後,由於前述民眾消費心態的產生,以及醫療業務大增所造成的「忙中有錯」,醫療糾紛的數量不斷上升。單單只是刑事訴訟案件在這二十年間就增加了五倍以上。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也是造成容易發生醫療糾紛的科別,最先發生醫師不足人員短缺的重要原因(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

避免不必要的傷害折損專業醫療人力

每一件醫療糾紛的發生都有其原因,也不可能每一件醫療糾紛中,醫療團隊這一方都沒有錯,永遠是對的。醫療糾紛發生之後,所有相關的醫療人員如果自認有些瑕疵的話,都會期盼能盡快順利解決,真要作出補償也會有誠意面對。如果經過檢討實在談不上有什麼疏失,當然更希望事件迅速平息,也希望病家不要有任何不理性的作法。醫生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犯錯的可能。只要醫療行為仍然由人來執行,就無法完全排除醫療糾紛甚至醫療錯誤的發生。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無論醫療團隊有沒有疏失,對醫療人員來說,最期待也最重要的是以理性的方式來解決爭議。目前全國各醫學中心與大型醫院在內部都有相關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即使如此,醫療糾紛發生之後,由於產生糾紛的民眾對於醫院已經失去信賴,因此醫院本身的處理團隊,尤其是規模稍小或是較無處理經驗的中小型醫院,無論如何努力都不容易獲得民眾的信賴。結果就常出現丟雞蛋、撒冥紙甚至抬棺抗議的激烈行動。找民意代表來對醫院施壓,更是許多醫院會碰到的家常便飯。這對於醫療團隊與醫療人員的傷害,其實非常巨大。因此在醫療糾紛的處理上,無論醫療處理有沒有錯誤疏失,都不應該出現這種無法實質解決問題,只是以造成醫療人員名譽重大打擊與傷害來施壓的應對方式。

國內目前的媒體生態,對於醫療糾紛常常未經確實查證,只聽爆料者或是病人與家屬的一面之詞就在媒體上曝光。這些曝光看似雙方意見都有提及與平衡報導,但其實對於當事醫療人員來說,由於根本不可能也不容易在短短三十秒內說清楚,再加上往往病家說法總把醫院醫師形容得罪大惡極,因此任何醫療糾紛的媒體報導其實都造成了醫療人員的嚴重傷害。而且更可悲的是,就算事件到最後真的判決無罪或是不起訴,媒體根本不會再來報導澄清醫療人員的辛酸與委屈。

 

醫療糾紛處理法,公部門介入處理

醫療糾紛的正本清源之道,就是盡速立法通過醫療糾紛的相關處理辦法才能徹底根本解決問題。一年多前衛福部也曾經推動相關立法,我認為這是進步的作法,可以改善醫療崩壞之下大型醫院中內外婦兒與急診、重症以及麻醉等科別醫療糾紛最常發生也受害最大的不利的情況。但是相關立法工作,由於影響到醫界全部,許多很少發生醫療糾紛的各科醫師們,或是把醫療糾紛認為與醫院無關,也不願意為醫師員工的醫療糾紛負部分責任的財團法人醫院,並不見得會受到醫療糾紛頻生的衝擊,因此並沒有順利完成。

醫療糾紛處理法不易推動通過,至少由於醫療糾紛大增,對於已經因為太辛苦而極度缺人的臨床專科,將會愈來愈難招募到足夠的生力軍加入。而這對國家社會健康醫療體系甚至健保制度的整體發展,當然有嚴重的不良影響。因此我們必須改變舊思維,那就是過去縣市政府或衛生署都認為,醫療糾紛的處理是個別醫院自己的事,和政府無關。雖然醫療糾紛的發生的確與各醫院的制度以及系統運作,甚至是與經營管理有密切關聯,但是當醫療糾紛已經成為全國性醫療崩壞的重大因素時,在醫療糾紛的處理上,衛福部就不該只是坐壁上觀。

多一個申訴機制,多一層監督管理

我們要翻轉醫療糾紛完全只是各醫院自己的問題、自己去解決就好的思維。以留住全國最缺乏的醫事人才的思維為出發點,在衛福部管轄下成立醫療糾紛關懷調解小組,聘請醫事法律、專業醫師以及心理輔導專家擔任成員。這個小組成立的目的就是在醫療糾紛發生之後,雖然先由各醫院自己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來應對,但是如果有重大爭議,病人與家屬不願接受醫療糾紛處理機制的結果時,在病人與家屬訴諸法律訴訟,找民意代表或媒體之前,能有機會再向衛福部的關懷小組請求調解。關懷小組無須照單全收,為了適度過濾,可以限制只有醫糾案件中病人傷害是死亡、昏迷或植物人等重大情況,才會接受與處理。

這個作法的好處是讓病人與家屬還有另一個申訴機制,可以避免因為對於當事醫院失去信任,不願意接受或許已經很合理的解決方案,就直接作出到醫院門前丟雞蛋或抬棺抗議等等的舉動。

就算衛福部的處理與協調,仍然不能獲得病家的理解與共識,仍然要訴諸法律訴訟,但由於案件有了中央的行政機關介入處理,不同於醫院自己的處理機制,可以避免家屬以「醫院都不聞不問,或都沒有在處理」為理由,轉向媒體或民意代表申訴,造成醫院與醫師不必要的名譽傷害這類最不樂見的狀況。一旦真的訴諸司法,也可以在體制內去解決爭端。

而且當衛福部介入處理,不但可以藉此機會深度了解各醫院行政管理與內部運作機制,也更可以了解在處理類似事件時,醫院對於醫療人員的支持與協助程度。如果醫院處理適當,衛福部接手自然不會有什麼困難;如果發現當事醫院的系統、制度甚至人力調度有嚴重缺失,衛福部便可藉此機會監督指導,並將相關狀況納入醫院評鑑與查核機制的資料中。這才是真正有威力的監督機制,既不會勞師動眾讓醫院的醫師為了評鑑疲於奔命,還能真正理解醫院中的病人安全文化、醫療品質,以及經營管理階層對於醫院的用心程度。

內容來源:作者/王明鉅(《翻轉醫療》由商周出版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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