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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脫歐?英國民間團體告政府引發憲法危機】

文/張思思 照片來源/維基百科

 

英國舉行脫歐公投已過去一個多月,在新任首相梅伊(Theresa May)邀請曾擔任歐洲事務大臣的David Davis負責接手脫歐工作之後,看似英國正穩定朝向脫歐的目標前進,不過日前一項由民間人士所提出,意圖阻擋英國政府正式啟動脫歐程序的集體訴訟案,卻可能為英國政壇,甚至憲法帶來另一項新的危機。

彭博社(Bloomberg)報導,自從英國脫歐公投結束後,便陸續有民眾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在未經過國會投票表決通過前,英國政府不得自行啟動脫歐條款,而這些案件在上個月已經整合成單一的集體訴訟;在7月19日針對此案所舉行的審訊中,承審法官Brian Leveson表示此案對於憲法具有相當大的重要性,因此他預期在10月15日完成為期2天的聽審程序後,此案將會盡速移往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公投訴訟可能形成憲法重要判例

和隸屬大陸法系的國家不同,英國並沒有成文憲法,所謂的憲法其實都是經由古早以來的各項法律、習慣與判例匯集而成,因此看在許多律師與法官的眼中,此案之所以會十分重要,其原因就在於它有可能賦予法官凌駕首相職權的權力,形成英國憲法史上一項罕見的判例。

根據現行的英國法律,公投結果在法律上僅僅具備參考意義,並不具有強制性質,但外界一般均認為公投結果反映的是大部分的民意,英國政府不可能出現違背民意之舉;在David Davis之前負責準備脫歐事宜的事務大臣Oliver Letwin便指出,政府的法律顧問已明確表示,首相絕對有特權可以逕行啟動脫歐條款。

然而身為集體訴訟案發起人之一的律師Gina Miller並不做如是想,她堅持英國國會必須先就英國脫歐對科學、教育與社會安全等層面造成的影響,進行誠實與成熟的辯論,而英國政府也應該向外界宣示,將會按照應有的程序與步驟來處理脫歐事宜。

最高法院與首相正面衝突?

一旦此案進入最高法院,而法官判決要求英國政府必須等待國會就脫歐一事進行表決,英國首相是否如同Letwin所說可以不理會判決結果?曾在歐洲法院服務的退休法官Konrad Schiemann認為,這將是一項十分危險的做法,因為法官可能會以首相違法行事為由,下令將她送入監牢,不過他預期出現此種情況的機率不高,政府應該最終會進行妥協。

不過就歷史經驗來看,英國的最高法院向來不太願意介入政治的紛爭。在1972年英國國會通過決議要加入歐盟的前一年,當時的工黨議員Raymond Blackburn也曾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指稱英國加入歐盟將會違背自己國內的法律,不過該項訴訟最終遭到法院駁回,當時的大法官Cyril Salmon便表示,英國是否加入歐盟的決定,並不應該由法院來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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