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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自由化若玩真的 電價短期必漲!】

文/黃捷 圖片來源/Daniel X. O'Neil@Flickr

 

貫徹小英意志的《電業法》修法如火如荼進行中。雖然經濟部能源局目前還處在召開說明會、廣納各方意見的階段,但電業自由化的大方向已無庸置疑,時程也訂得清清楚楚,1年到2年半開放發電、部分售電及代輸市場,4到6年內台電要廠網分離。

電價還能再降?

經濟部強調此次修法是電業結構改革的第一步,能源局局長林全能樂觀地說,電業自由化後,在良性競爭之下,各家電廠追求技術進步及經營效率,可降低營運成本,電價有下降空間,且能忠實反映電價成本,台電也能因此拿掉多年來為外界詬病的無效率標籤。

對於外界擔心電業自由化,是否會重演過去9家民營電廠(IPP),在25年合約下逼台電買下高價電、賺取暴利的情節?林全能說,IPP必須照電價公式走,3年前修改合約後已制定合理利率,且新法中加入公積金、回饋金及能源基金等,要求IPP履行綠能及敦親睦鄰的責任。

另有電業自由化=台電財團化的疑慮,「絕對沒有財團化的問題!」林全能極力釋疑,澄清台電依舊是國營,他舉中油、台塑為例,自由化後依舊可在市場機制下競爭。他期望開放發電市場後,能引進新的投資者進入,促進分散式的再生能源產業蓬勃發展,也能解決缺電問題。

不過能源局的承諾,似乎無法解除大眾的疑慮。「促進綠能很好,廢核更好,但前提是電價不漲。」這是多數民眾心聲,但經濟部真的能靠經濟學的理想理論開放電業嗎?拿林全能舉的石油例子來說,即便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過去曾保證加入市場後「會比中油便宜三分之一」,但結果卻是公平會針對中油、台塑屢次同時同幅漲價進行調查,甚至以聯合壟斷理由開罰。

台電效率還不夠高? 

核能留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直指這次修法是「假自由化。」他說修法中只開放工業用戶的購電選擇權,並且設立公用售電業,管制民生用戶的費率,而美國加州1996年也做過類似規劃,但電價異常飆漲,電網業者為盡供電義務,被迫買高賣低導致鉅額虧損,甚至破產倒閉,加州數次進入緊急狀態,輪流限電。

黃士修主張完全解除電價和配比管制,甚至連核能電廠都可開放民營,才是真正自由化。他大膽預言電價必漲,「但就是要那樣,全民才知道自由化的代價龐大,然後才會開始談真正的能源轉型。」

但難道不會走回以火力為主的低成本發電方式嗎?黃士修說,成本是最現實的,德國廢核的缺口大多都是用燃煤,尤其是便宜但骯髒的褐煤去補。另外,偏鄉也可能因廠房設備維護不易、用電者少,業者無利可圖而沒有電廠願意進駐,「只有國營的台電會吃下建電廠拉電線的苦差事。」

黃士修也反駁林全能「改善台電經營效率」之說。他直批林是蛋頭學者,深信經濟學課本上「民營企業比國營企業效率高」的模型,但事實上台電是異類,效率世界第二高,只輸韓電,電價又極低,有盈餘馬上被要求吐出來回饋。他警告,拆分台電事業群成多廠的交易成本必然大幅提高,效率反而會降低,電價當然必漲無疑。

台電工會理事長丁作一也說「別傻了!」他點出,電業法修正案中讓特高壓用戶能夠優先選擇,勢必將便宜大量的電買走,一般民眾只能購買高價電。不過對此,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溫麗琪認為,若搭配碳權、溫室氣體減量管制法,配合政府補助,看長遠一點,再生能源蓬勃發展後,供給增加必會降低價格。

儘管學者派與台電派的看法兩極,但在9月15日立法院開議前,政院版草案都還有機會修改,民眾的擔心也不會立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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