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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昏頭?UA贊助的菲爾普斯穿著NIKE服裝拍攝雜誌封面】

文/張思思 照片來源/Phelps Phans Flickr相簿

 

奧運常勝軍,有「飛魚」之稱的美國泳壇一哥菲爾普斯(Michael Phelps),在本屆里約奧運再度滿載而歸,總共取得5面金牌及1面銀牌的佳績,然而在水面下看似無敵的他,回到岸上面對到牽涉龐大金錢利益的複雜商業行為,恐怕也不得不舉起雙手宣告投降。

彭博社(Bloomberg)報導,在最新一期出版的運動畫刊(Sports Illustrated)中,菲爾普斯與另一名拿到4面金牌的女子泳將Katie Ledecky,以及奪下4金1銀的女子體操好手Simone Biles,成為了當期的封面報導人物,不過長期以來身為Under Armour贊助選手的菲爾普斯,在封面照片中卻穿了一件Nike的運動長褲,斗大的Nike標誌在畫面中可說十分顯眼,而此事也隨即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

由於運動畫刊是一份擁有高達1,800萬名讀者的暢銷雜誌,業界人士聽聞此事時莫不大搖其頭表示不解。前美國奧委會行銷長Rick Burton語帶嘲諷的表示,Nike員工應該會把這一期運動畫刊封面放大後張貼在辦公室的牆壁上,而關在辦公室房門後的UA員工一定已經快瘋了。

免費的廣告效益

根據Apex行銷集團的估計,菲爾普斯在運動畫刊封面上穿著Nike的服裝,大約可以為該公司帶來45萬美元的品牌曝光價值,並且這還沒有將UA在行銷工作上的挫敗所產生的無形損失計算在內。

針對這件天大的烏龍事件,包括UA的發言人Danielle Daly,以及菲爾普斯的經紀人Peter Carlisle均趕緊出面滅火,辯稱菲爾普斯是被美國奧委會規定必須穿上Nike的服裝,不過有3位熟悉此項拍攝工作的人卻在事後表示,他們並未聽聞有此項要求。

據稱當天人也在拍攝現場的Carlisle對此喊冤指出,奧委會對於選手在奧運會期間,應該在何時穿著怎樣的衣服都有一套複雜的規定,而如何分析、解讀並遵守這些規定往往是一件極具挑戰的工作。

複雜規定下的無心之過?

Carlisle的說法或許並非強辯之詞,在本屆奧運會期間,Nike乃是與美國奧委會簽約的官方贊助商,因此所有美國奧運選手只要是出席頒獎儀式、記者會或其他奧運官方活動場合,按合約規定都必須穿著Nike的服裝。由於菲爾普斯在當天進行拍攝工作前,才剛參加完一場美國奧委會的記者會活動,很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導致穿著上的混淆。

然而選手與經紀人的漫不經心之舉,恐怕也會對自己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曾經在Reebok擔任行銷長的Howe Burch表示,不論是廠商與選手都要盡最大的努力注意避免犯下類似的錯誤,他們在過去就曾經因為某些贊助選手在公開場合穿著競爭對手的產品,因而決定與對方終止贊助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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