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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辦應變演習防被打 林奏延籲醫療暴力應修法納公共危機罪】

 

文/黃捷 照片來源/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13日台中光田醫院傳出一家5口集體毆打一名護理人員、勸架的兩名護理師與一名救護員也遭殃的醫療暴力事件。對此,衛生福利部長林奏延14日在立法院表示,未來將推動立法,將醫療暴力行為納入公共危險罪,從重量刑。

部長提出加重刑責的方案有用嗎?

103年1月時,《醫療法》通過修法,若醫護人員受到暴力對待,地方衛生局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也應協助,若涉及刑事責任,更應移送檢辦。修法後,根據衛福部統計,103年國內通報醫療暴力事件共207件,開罰16件;104年通報214件,開罰36件,平均每一件開罰3萬元。通報後真正開罰的比例僅從7%上升到17%,通報與開罰不成比例。

暴力事件頻傳的原因是什麼?出身婦產科醫生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說,許多案件中,醫護人員遭受到辱罵或是一記耳光,在傷害認定上有疑慮,難以真正開罰,且醫院配有的保全人員,並無公權力扣押施暴者,僅能勸阻;再者,即便警察趕到現場,也難以對病人強制處理,多是柔性勸導。因此她呼籲,比起修法,應制定更細緻的配套。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也說,除非暴力程度嚴重,否則不僅難成案,院方也多不願得罪病人,選擇隱匿不報。另外,她指出,即便提高刑責,社會觀念不改也沒用。

醫護人員不是客服人員

她分享個人經驗說,她在103年遭受辱罵及肢體暴力,但院方息事寧人,衛生局的態度也是「應包容病人。」她說,在醫療商品化之下,病人成了顧客,護理人員的態度也被納入指標。她大聲疾呼,「不要再用服務業的心態來要求醫療人員」,過去政府的心態是罪魁禍首,將病人、家屬的抱怨當作施政KPI,醫療管理走向醫療服務,醫院也將病患滿意度當作評鑑項目。

她舉例,評鑑項目上有「電話禮儀」一項,要求護理人員在電話響兩聲之內必須接起,這樣的指標讓忙著發藥、治療甚至急救的醫療人員深感困擾。她也指出,前立委、醫師公會前理事長蘇清泉曾公開說,「有些急診醫師就是太白目才被打」,也讓醫護人員氣憤,非但沒有替醫護人員說話,還將大眾導向錯誤心態,她呼籲回歸評量醫療專業度,而非「顧客滿意度」。

但林奏延部長呼籲修法的態度仍深獲肯定。過去依照醫療法執法,還是很多醫療暴力事件發生,嘉義埔里基督教醫院甚至為此舉辦醫療暴力緊急應變演習,對此,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高靖秋,支持衛福部將醫療暴力行為納入「公共危險罪」的提議。陳玉鳳則認為,衛福部若能提高護病比,可減少病人將負面情緒轉嫁到醫護人員的情況,醫療暴力案件也會因此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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