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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兼任教師不納勞基法   教育部切割、勞動部護航】

 

文/黃捷 攝影/林旻萱

從前朝就爭議不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一案,終於在新任教育部長潘文忠6日赴立院備詢時鬆口,將保障這些同時被《勞基法》和《教師法》排除的權益孤兒。潘文忠承諾,最慢在9月新學期開學時,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方案即可公告實施。不過,教育部大家長看似對兼任教師愛護有加,卻是「有條件的仁慈」。

教育部提出的方案中,保障的是「未具本職」的大專兼任教師。2012年統計,目前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有4萬6155人,其中8118人未具本職,約佔18%。意思是,教育部認為「有本職的」兼任教師不需適用勞基法、不必另納勞健保。

 

潘文忠說,有本職的兼任教師多半在業界任職、具專業實務,已有本職的報酬及保障,但其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沒有勞健保,應優先保障。他提出兩方案,一是由勞動部直接指定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二是在教師法下增訂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由於第二案牽涉修法,因此採納第一案的施行速度較快。

教育部僅將部分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有什麼問題?

首先,「具本職」如何認定會產生疑慮。教育部以為兼任教師多是業界主管兼差,但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許多兼任教師身兼多職,是必須靠多份工作才足以維持生活。許多兼任教師同時教補習班、兼家教或從事其他工作,但也不一定是全職,她質疑,「這樣算具本職嗎?」

再者,即便有全職,下班打工兼差為何不能適用勞基法?在6日立院中和潘文忠共同備詢的勞動部長郭芳煜說,他支持教育部提出的由勞動部指定「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引發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及李彥秀批評。兩位立委認為,不管有沒有本職,只要在上班時間,都應該要納入勞基法保障。

「教育部不懂勞基法就算了,勞動部竟然也配合切割?」對此,陳書涵痛批,勞動部作為勞動法律的主管機關,竟為教育部開後門。她擔心此門一開,其他行業也會效仿,以兼職者不必適用勞基法為由,剝奪打工族、自由業者的勞動保障。

教育部既然要保障兼任教師,為何不落落大方一體適用?

根據高教工會估算,若4萬6155人次的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教育部每年增加的人事成本大約是2億5700萬元,若僅納保無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經估算約5900萬元,也就是教育部在有條件的仁慈之下,可省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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