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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推動傳統領域採集植物合法化 蔡政府的美意可以順利推行嗎?】

文/李佳穎 攝影/林煒凱

 

繼蔡英文於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之後,8月5日早上農委會、林務局與原民會共同預告《原住民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這是道歉之後第一個行政部會所提出的相關法規草案,以保障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的傳統權益。

原基法19條雖聲稱,在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的狀況下,原住民族地區依法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過去,原住民往往受限於《森林法》與《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的限制,在國有或公有林內採集植物不易獲准,稍有不慎即需繳納罰鍰。未來,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目的,可在國有林及公有林中合法採集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且無償使用。

林務局與原住民族部落共同經營森林生態

1999年,陳水扁於競選期間與蘭嶼原住民族簽訂《原住民族和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社會亦日益重視原住民族權益,林務局於2002年推出「社區林業」政策,希望兼顧生態保育、原住民基本權利,加強森林治理,但釋出善意的政府政策在2008年便已夭折。

曹啟鴻於五月上任之後,提出「林業資源永續利用」三項重點,推動禁伐天然林入法、經濟林利用符合國際森林管理委員會規範與標準,並深化「里山倡議」精神。「里山倡議」的概念來自於日本,指的是社會、生態與生產的協作,以維持生物多樣性,並提供人類生活所需。

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說,「我從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開始無役不與,所以要來跟大家報告這個好消息!」曹啟鴻認為,這部管理規則最重要的精神是一步步走向部落自治。為了尊重部落使用自然資源的方式,原住民族經當地部落會議討論過之後,即可由部落或社區協會等團體匯集採取人名冊,按年度代表制申請,提出計畫書說明欲採取野生植物的區域、種類、數量、時間,將可獲得採運許可證。

林務局表示,如果預告的草案沒有太多爭議,最快明年就可以實施。傳統領域中的野生植物採集將先在部落會議中形成共識,羅列名冊,由團體申請。然而,原住民族在台灣長期受到漢人文化影響,未必每個部落都有成熟的自治組織,林務局長林華慶回應,「我們會先找幾個已經有成熟組織的部落進行示範,也鼓勵其他未有組織的部落形成共識,未來原住民族在森林、傳統領域的採集規範將深化里山倡議的精神。」

這是一樁好消息嗎?

在記者會上獻聲祝福的鄭林金來自花蓮玉里的泰林部落,他談起自己的經驗,「在豐年祭時,部落需要野菜、藤心,好的植物其實都在深山裡,這些通常都是國家公園或風景區,要進去採集的規定很多,所以後來大家都嘗試自己種。」早在管理規則公布之前,部落已經自行因應,對於目前的規則,他認為,「我聽到要寫計畫書就覺得很麻煩,為什麼不直接跟鄉鎮公所報備申請就好呢?」

2005年泰利颱風過後,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在傳統領域中發現颱風破壞的櫸木殘枝,經過部落會議決議後,將其帶回部落作為美化環境、雕刻、造景之用,此事後來被林務局以竊盜罪告發。在一、二審都被判決有罪,最後最高法院才援用原基法,指出「此乃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內,因生活慣俗需要而採取森林產物」,所以並無違法。管理規則中,森林產物排除依森林法公告的12種多為高山林種的「貴重木」,及文資法所指定的5種「稀有木」,前述的台灣櫸木即屬於「貴重木」;未來若又有類似的案例發生,能有轉圜的契機嗎?

傳統領域劃定仍是重要關鍵

原基法20條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但相關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還未通過。目前,管理規則第3條定義原住民傳統領域為「指經依法定程序劃定之原住民族傳統祭典、祖靈聖地或舊部落及其周邊獵區或耕墾之共有土地」。蔡英文雖於8月1日承諾將於11月開始部落傳統領域的調查,但調查台灣的原住民部落仍需很長的一段時間。

台灣社會長期以來,都用現代的、漢人的視角看待原住民的行為,忽略多元文化當中不同的土地關係。目前的管理規則希望回復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的權利,但更重要的是公部門真正吸取里山經驗,以部落為主體,尊重多元文化,才得以保障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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