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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正當行政程序,葉俊榮要如何面對自己?】

文、攝影/朱淑娟

 

「台南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案,自從2015年10月21日送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會審議以來,居民不斷要求針對徵收必要性、工程問題舉行「聽證會」,在正當行政程序的基礎下,讓居民與台南市政府及交通部有對等表達意見的機會,都委會的委員也能斟酌雙方理由,做出合法、合憲的審查決定。

但很遺憾,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在國民黨時代開了三次會,兩位委員以「重大事件不想揹黑鍋」為由,在完全沒審的情況下就直接把案子丟給新政府。民進黨上台後,原本期待這個強調溝通的政府,又有法律學者葉俊榮擔任內政部長,應該有機會實現聽證,畢竟他過去一再主張的,就是正當法律程序。

沒想到民進黨的都委會更離譜,國民黨至少還誠實一點,不辦就不辦,看你把我怎麼辦。民進黨則用騙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6月14日主持的會議中強調「將召開擴大專案小組會議來取代聽證會」,還強調「專案會議的法律效力絕對不比聽證低」,這根本是指鹿為馬,因為兩者效力完全不同。

花敬群回嗆五次「你去告我!」

7月2日舉辦擴大專案會議,被居民質疑議程不符合聽證程序時,他就改口:「專案會議並不是聽證會」,所以不必依照聽證會的程序進行。會中讓雙方表達意見,並交叉詰問後,諸多爭議還是沒釐清,甚至答應給居民的資料沒給,就在7月26日再開都委會。當天環保團體再強調資訊不對等、未事先公告議程時,花敬群直接回嗆五次「你去告我!」還說:「法律上沒說不公告就不可以開會。」

內政部不只拒絕聽證會而已,也拒絕一切可以釐清爭議的其他類型會議。例如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提出鐵路地下化之後的地下水位影響,要求先舉行專家會議,但都委會不但拒絕舉辦,花敬群還回應:「他們說了只是你們不接受。」

另外,都委會委員的組成多是都計、建築專長,少有工程背景,無法理解工程。如果遇到超越專長的審查時,可以聘請相關專業的委員與會,並提供專業的鑑定意見。我國行政程序法採職權調查主義,基於行政程序的公平性,都委會小組關於都市計畫關鍵性的技術面問題,必須要求開發單位提供鉅細靡遺的資料,讓民間提出反證。但這點即使委員都說不懂工程,內政部還是拒絕。

僵化的官僚體制導致憲政無法落實

爭議愈滾愈多,日前居民及環保團體又接到通知,下周二8月9日又要舉行都委會。這次則更限縮居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只允許每個陳情團體只能有一位代表列席,而且主動把陳情民眾分為「支持」、「反對」兩類,雙方最多各5名。

一連串荒腔走板、反正常程序的做為,讓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很痛心,他在8月5日自救會於內政部前舉辦的記者會中說:「這不叫民眾參與,只是讓你表達意見,三分鐘說完就把你請出去。」

他說:「我們的都市計畫、土地徵收最欠缺的就是行政聽證,導致很多徵收處分都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如果民進黨政府是這樣在做民眾參與的話,讓人非常失望。他們是程序的當事人,應該有公平的機會充分參與,為什麼不開聽證會?」

大法官709、739釋憲文都強調應履行正常法律程序,但為何行政機關卻始終不履行?自救會會長陳致曉拿出一本葉俊榮的著作,他自己提到是僵化的官僚體制導致憲政無法落實,如今葉俊榮的內政部就是在示範什麼是僵化的官僚體制。

不履行「正當行政程序」要怎麼溝通?

徐世榮則拿出一本前大法官廖義男所著「土地法制度論集」一書,書中直指現行法律並未明文保障地主在中央徵收審議程序中的正當程序。台南市政府跟交通部都強調已經做過許多溝通,但廖義男的看法是,台南市政府及交通部是需要用地的人,他們開的公聽會只是「告知」、並期待地主「接受」的立場。

而需用土地人並非作徵收處分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先前辦的公聽會並不等同於中央主管機關辦的。中央除了要審查需用土地人所提的徵收計畫書,是否符合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之外,還要給地主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

這就是所謂的「正當行政程序」,如果葉俊榮不履行,蔡英文總統也不請內政部履行,連正當程序都辦不到的話,要如何相信新政府的與民溝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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